香港精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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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到港人拼搏精神,這項一直是所有香港人都覺得自豪的打不死精神,自從九七後經過亞洲金融風暴、本港樓市泡沫爆破、禽流感、美國的911恐怖襲擊事件、沙士…等等、等等一連串的不同程度災劫的洗禮,打不死的、充滿拼勁的香港精神,似乎也像特區政府自吹自擂的政積一般,得個樣,得個講,港人拼搏精神,似乎已變成集體回憶的一部份,根本發揮不到應有的表現。

幸好當香港人自覺已淪為港燦,驚恐被大陸邊緣化,認為香港要靠大陸自由行遊客打救,覺得香港氣數已盡,信心無比低落之時,原本飽受批評的東亞運居然爆大冷,香港運動員連番報捷,才驚覺原來香港運動員不是垃圾,原來香港的打不死拼摶精神,用在運動場上,一樣可以打拼出驕人的成績。

東亞運香港獲得史無前例之佳績,尤其是港足代表苦戰進入決賽,並連番戰勝亞洲足球強國朝鮮及日本,令全港市民都熱情為之高漲,一時間,甚麼金融海嘯經濟危機的陰霾都一掃而空,大有重振低落的港人拼搏精神之感。

香港運動員打拼出亮麗的東亞運佳績,叨了光的特區政府當然沾沾自喜,曾特首更表示已找了顧問公司研究發展香港的體育運動,將會加大發展本土的體育運動,希望香港的體育水平可以更上一層樓。不過經驗告訴我們,政府的參與發展,往往變成床架疊屋的官僚體系,肥了體系中的體育屬會、官僚或所謂行政人員,對運動員的實際幫助成效根本不大。事實上,政府要鼓勵有表現的運動員,倒不如直接頒發獎金,例如奧運金牌得獎選手可得一百萬港元獎金,再加終身房屋津貼,總勝過招攬年薪動輒二、三百萬港元的行政人員,大搞所謂發展香港的體育運動來得實際。

特區政府應該做的,是撥出土地資源,讓有心發展體育的私人機構加以建設和運用。例如香港要大力發展足運,便應該讓有關的職業足球隊,可以擁有真正屬於自己的主場,而不是和公眾一起租用政府球場設施,每次練習都限時限刻,根本建立不了團隊的歸屬感,也等如對投資搞足運的老闆或公司,設下了只能見步行步的短視發展方針,試問香港足運又如何可以提升水準呢。

香港足運在六、七十年代曾經輝煌過,也曾經球星輩出,當時香港的體育設施也不是完善,但不要忘記同時期的東南亞國家經濟比香港落後得多,相對設施已較為良好的香港,要取得賽事佳績,自然比當年仍然窮困的東南亞國家來得容易。到現時鄰近的國家都比香港注重發展體育時,香港的足球仍然未能突破六、七十年代的發展規模,想在云云亞洲運動強國中突圍而出,可謂難比登天。

香港其實一直都不缺出色的運動員,缺的只是硬件支持,而所謂硬件,主要就是合規格的訓練和大型比賽場地。曾特首揚言要體育運動要職業化,特區政府將研究大力發展的方法。事實上,今時今日要將運動發展職業化,應該由私人團體去搞職業化,而不是床架疊屋的官僚體系,政府根本無需特別的投資,只需提供優惠的發展條件,例如土地資源,吸引私人公司投資建立專業化的運動會所,培養運動員。以職業足球聯賽為例,當本港的球會都擁有自己的球場,本土球員才有轉為職業化足球員的長遠發展機會。試問連球場都沒有的甲組足球隊,如何能培養出色的球員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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